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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鑫教育荣获南京市社会培训行业“先进单位”奖

作者:财鑫教育 时间:2018-12-22 阅读数:268 人阅读

12月21日下午,由南京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等单位指导,南京市社会培训行业协会主办的“南京市社会培训行业协会一届二次会员大会”在金陵会议中心成功举办。值得一提的是,财鑫教育是这次会议的协办单位。会议上,财鑫教育荣获“先进单位”奖。

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潘东标、大会各指导单位相关负责人、南京市各辖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南京市社会培训行业协会318家会员单位负责人,扬州市教育局、南京大学商学院、江苏成人教育协会民办非学历教育专委会、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等各界机构代表共计400余人出席大会。

南京市社会培训行业协会会长樊飞代表协会陈述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全国上下开展行业治理整顿,是行业规范发展的关键一年。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基本完成目标。目前,协会拥有318家会员单位。其中,教育局审批机构210家,人社局审批机构25家,工商登记机构83家,新东方等上市机构5家。经过两年发展,已经筹备并成立了4个区分会和3个专业委员会,其他区分会及专委会再在积极筹备中。

大会现场,由南京市社会培训行业协会牵头发起,300余家会员单位参与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承诺书》正式发布。《承诺书》从教培机构资质、培训内容安排、拒绝学科等级考试、招生规范、教师录用、培训收费、中小学辅导时长、诚信经营等八个方面,为全行业规范办学行为树立了标准。并承诺接受社会舆论、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具体承诺书内容如下:一、所有校区均取得资质、亮证照经营,在登记或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绝不擅自开展中小学文化课程辅导;二、培训内容确保不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教学行为;三、不组织举办中小学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四、不参与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任何培训行为;五、不以任何形式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无资质教师;六、针对中小学培训收费,一次性收取不超过三个月,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不超公示范围收费;七、针对中小学辅导,培训时长不晚于20:30,不留作业;八、诚信经营,不夸大宣传、虚假承诺、捆绑诱导、隐瞒欺诈、暴力威胁等方式误导消费者参与培训。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社会培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协会今年开展了全市社会培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共46家单位获得“先进单位”奖,24名个人获得“先进个人”奖。继获得“2018年CMA高校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后,财鑫教育又将“先进单位”奖纳入囊中。

据了解,南京市社会培训行业协会是由南京市从事社会培训的各类机构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的行业自律组织。于2016年9月在南京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物价局的指导下,经南京市民政局核准、注册登记成立。是国内首家对各级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实施全行业管理的自律性社会组织,为各地探索社会培训市场,规范发展路径提供了一个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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